老太一跤跌出法律空白本报记者 史诗 实习生 叶琛琛
两年前,衢州的刘老太在街头摔了一跤,没想到这一跤竟把她摔成了伤残,随后还引出了一场颇具争议的官司。省个私民营经济维权中心的负责人认为,这一跤,给商家的促销活动敲响了警钟,更跌出了一片法律空白。 [事件回放] 老太跌跤获赔 2003年9月27日,衢州万里行鞋城所属的坊门街店举办了“一元钱买一双鞋”的摇奖促销活动。在活动进行中,76岁的刘老太突然在鞋店附近仰天摔倒。事后,她被送往医院治疗。经法医鉴定,刘老太受到的两处损伤分别构成10级和4级伤残。 刘老太的家属找到鞋城交涉,他们认为,刘老太当时是去参加摇奖活动的,由于活动现场人多拥挤、秩序混乱,导致刘老太被挤出队伍并摔倒。家属们认为,鞋城作为经营者未采取防范措施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,应对刘老太的人身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。 对于刘老太有没有参加摇奖活动、是否是消费者、商家是否维持秩序等问题,万里行鞋城与刘老太的家属产生了较大分歧。他们提出,刘老太76岁高龄,当时身无分文,无法认定是前来参加促销活动的消费者。刘老太跌倒的位置距鞋店20多米外而且还隔着一条路,是在鞋城的斜对面,不能认定和鞋城的促销活动有关系。 2003年底,刘老太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今年5月,柯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万里行鞋城赔偿原告17.6万余元。法院认为,被告在举办摇奖促销活动时,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 [争议核心] 存在法律空白 刘老太这一跤引起了省私营(民营)企业协会的高度重视。维权中心法律顾问认为,此案给商家敲响了警钟,人员密集的大型促销活动的安全防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。 但他们同时提出,商家的责任,在本案中所谓的“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”究竟如何理解,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解释。这一空白也是此案存在较大争议的核心,并将对今后商家搞类似促销活动带来后遗症。在公共场所举办活动目前已经成为商家一种常用的促销手段。促销活动一旦发生意外,如何区分路人、旁观者和消费者?商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的范围和措施又该如何确定?这些问题都值得商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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